业主(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

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

出租住宅物业单位

出租住宅物业单位社联是香港房屋协会(房协)於「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 - 出租计划」(下称 “出租计划”)的合作伙伴。在出租计划下,房协会向社联发出「参与计划证明书 - 机构」。於相关的条款及条件下,社联可向持有出租计划的有效「参与计划证明书 - 业主」(下称“业主证书”)的业主(下称 “持证业主”)租用其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下称 “该单位”),以加入参与「社会房屋共享计划」。

承租该单位後,社联将会按照出租计划的条款及条件许可予持有出租计划的有效「参与计划证明书 - 租客」(下称“租客证书”)的人士(下称 “租证持有人”)使用及居住。如该单位为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的资助出售单位,社联亦须要先获得由房委会就该单位发出的相关「提名证书」後,方可与持证业主签订租约。

阅读详情

业主及租客参与出租计划的资格和申请

出租住宅物业单位有关参与资格和申请详情,可浏览房协的出租计划网页(lettingscheme.hkhs.com),或致电 8108-0678 查询。

注意:业主有责任遵守《建筑物条例》和其他与该单位相关的法例。在审批申请时,房协会根据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查册的结果)进行稽查。如有需要厘清的地方,房协会向业主索取更多资料。另外,业主须於租约内作出以下声明:「业主特此,据他/他们应知及/或所知的情况下作出确认及声明,在签订本协议时,(1) 该单位没有违反《建筑物条例》或该业主没有收取或认知任何政府机构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通告丶命令等;及 (2) 该单位没有违反其他法例。」

业主参与流程

申请及递交资料
第一阶段 申请及递交资料
持证业主须填妥申请表格或透过「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网页(communityhousing.hkcss.org.hk)向社联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和所需文件,包括有效的业主证书。申请表格及文件收妥後,业主将会收到网上申请的确认讯息,或由社联发出的确认电邮或确认信件*
勘察单位及磋商
第二阶段 勘察单位及磋商
社联进行初步单位勘察,并将按照申请所提交的资料与业主进行磋商^。社联会以电话或电邮方式回覆业主该单位是否符合条件@,或会按情况向业主草拟建议书。在一般情况下,社联会参考单位可供入住的租户人数及低收入家庭的可负担能力以厘订单位租金。经业主同意初步出租建议後,社联会向指定的认可营运机构(社福机构或社会企业)公布该单位的有关资料,以取得营运机构确认接收该单位。其后,计划的职员会与业主商讨承租细节,并拟备租约文本;在征得社联管理层确认承租后,便与业主签订正式租约。
准备分租单位
第三阶段 准备分租单位
租约签订后,社联会与认可营运机构查收单位;营运机构接管该单位后,并安排租证持有人使用及居住#

* 确认电邮及确认信只适用於亲身及邮寄递交的申请。网上申请者於提交申请後会即时收到确认讯息,表示申请已被收妥。
^ 在商讨期间,社联未与业主就物业单位达成任何协议(书面或口头)前,业主有权自由使用及/或出租物业单位。业主因有意参与及/或参与「社会房屋共享计划」所衍生之一切开支或损失(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租金损失),社联恕不负责。
@ 如单位的条件条件不宜居住,业主须自行修缮及翻新。
# 按「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的营运模式,一旦社联承租单位,业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单位的分配。所有单位的分配丶招租等事宜,均交由社联和营运机构按既定机制处理和决定。

业主参与表格

如有兴趣参与的小业主,可填妥下列表格。(*所有个人资料只用作计划联络用途)

个人资料
称谓
单位业权人
住宅物业单位资料
地址
单位类型
如果你的单位类型是「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
持有「业主证书」
Upload requirements
平方呎
电梯
楼梯
单位已空置的年期
建议固定的租期
个月後
$
建议租金
建议租金包括

请列明以上费用的金额:

$
$
$
$
上载相片及档案
包括单位相片丶授权书丶物业资料,及差饷及地租通知书(如适用)
Upload requirements
Upload requirements
Upload requirements
Upload requirements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社联)会小心处理所获得的个人资料,业主於此表格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於单位之初步筛选及日後参与计划之用,有关资料可能会提供予有需要得知资料内容的第三方,但只限用於此计划内,絶不会作其他用途。如欲查阅或更正个人资料,请以书面形式向社联的「社会房屋共享计划」提出,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39号夏悫大厦5楼505室。

  • 承租物业单位的基本标准:(a) 不接受有违反《建筑物条例》的单位;(b) 不接受低於两年租约期的单位。
  • 如业主向有意向社联出租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不论是香港房屋委员会的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或是香港房屋协会(房协)的未补价资助出售单位,业主均须向房协申请「业主证书」,并於递交申请表格时向社联提供有效的「业主证书」 。

注意:以上列出的基本标准只供参考,社联可在没有任何通知情况下随时作出修改或变更而不作另行通知。即使单位符合以上列出的基本标准,社联亦保留权利因应服务需求决定会否承包该单位。

  • 申请资料及表格可在温莎公爵社会服务大厦地下大堂(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15号地下)索取,亦可於「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网页(communityhousing.hkcss.org.hk)下载。
  • 业主可透过「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网页递交网上申请:请填妥网上申请表格,并上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授权书(如适用)。网上申请者可於提交申请後即时收到确认讯息,表示申请已被收妥。
    业主亦可透过亲身或邮寄方式递交申请:请填妥「业主申请表格」,连同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和授权书(如适用)递交至「社会房屋共享计划」办公室,以供初步审核及处理。
  • 社联将会按收到申请的日期以先後次序作出处理,并正式启动处理程序。为响应环保,社联将按申请表格上所提供的电邮地址向申请者发出收件确认电邮。如申请者未能提供电邮地址,则会获发确认信件至所提供的联络地址。如申请者於递交申请後的两个星期内仍未收到确认电邮或信件,可与社联职员联络跟进。
  • 若申请表格填写不当或资料欠齐全丶未能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和授权书(如适用)或物业单位不合适,社联将会以电话丶电邮或书信方式作出联络,向申请者表明未能承租的原因,申请个案便告完结。所有申请表格及相关文件将不会被退回,并将按上述的个人资料收集声明处理。申请者若再次递交申请表格,将被视为重新申请。
  • 按「社会房屋共享计划」的营运模式,一旦社联承租物业单位,业主不得干涉单位的分配过程及结果。所有相关的分配丶招租等事宜,均交由社联和营运机构按既定机制处理和决定。
  • 社联将就申请安排及单位分配和营运等相关事宜保留最终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