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会服务联会个人资料使用守则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尽力遵守及执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中所列载的规定,确保储存的个人私隐及个人资料处理得到充份保护,准确无误,及有妥善的储存方法。为确保你能充分了解向本会提供个人资料的准则,请细阅本守则。
收集资料目的及使用准则
- 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将依照在收集资料时所说明之目的去使用该等资料。
- 向本会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如你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本会可能无法有效处理你的申请或提供有关服务。
- 本会可能使用你的个人资料 (包括你的姓名、电话、传真、电邮、邮寄地址、所属机构/公司/学校),以便本会日后与你通讯、处理报名、发行收据、研究/分析/统计、筹款、收集意见、作活动/训练课程邀请/推广用途,及与社联相关之项目事宜。
查阅及更新个人资料及申请停止使用个人资料作推广之用途
除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规定的豁免范围外,你有权就香港社会服务联会备存有关你的个人资料作出查阅、更改及停止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推广用途的要求,但已达成使用目的后而删除的个人资料除外。
如阁下不欲本会使用你的个人资料作上述用途,请于电子通讯上点击「Unsubscribe/取消订阅」,或者以邮寄/传真/电邮形式通知本会。
名称:香港社会服务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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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864 2929
传真:2865 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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